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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同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获批国家级示范机构称号进入企业网站
发表时间:2012-11-14  阅读次数:2598次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促进技术转移,根据《国家技术穿衣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确定同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为第四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同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成立于2012年5月17日,定位为同济大学科研成果向社会推广的桥梁、学校组织联合技术攻关、实施项目合作与开展技术服务的载体,促进同济大学电子信息、环境保护、材料科学、汽车、生命科学等学科科技成果转化,使同济大学科技成果受惠于更多地方与企业。同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在代表学校参加各类专利技术产品展会和科技成果推介会,推荐同济大学优秀科技成果,寻找科技成果转化潜在合作伙伴的同时,已在太仓和常熟两地建立了分支机构,还计划在宁波、长沙等多地建立新一批技术转移分支机构。

      未来,同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计划以学校理、工、文、医、经管、艺术等学科门类教学、科研为背景,增强学校在创新与集成、服务社会、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同时有序、及时、稳定地传递社会需求信息,建立起大学与社会的密切联系。

 

      链接:关于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项目起始
      2008年8月7日,科技部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确定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76家机构为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部希望通过不同技术转移模式的探索,带动全国技术转移工作的深入开展。

     

      评选目的
      技术转移是我国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然而,长期以来,技术转移也是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缺乏良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成为我国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障碍。充分发挥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等各方面的作用,努力探索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和技术转移的有效运行机制,加快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成为当前建设创新型国家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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