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企业范围为:2010、2011年新认定和2011年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近5年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奖及上海市科技进步奖,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或行业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要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企业;近5年承担或完成国家或上海市重大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取得重要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并取得示范应用或产业化突出成果的企业;在低碳、绿色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发明专利并为上海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
申报推荐阶段:2012年9月10日-10月10日
园区咨询联系人:梁老师 65980270-237 产老师 65980270-233 赤峰路65号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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